說最近流行這個陷害人的遊戲ㄚ.....
被點到名的人要寫五個自己的怪癖,然後再點五個人寫下去ㄚ
我… 我…我怎麼這麼慢被點到啊⋯
那… 那… 寫過的可不可以再寫一次啊⋯
1. 出門一定要穿 "非拖鞋" 的鞋子出門 (現在比較不會了)
2. 除了 "賺錢" 之外,人生沒目標
3. 換電子產品的速度比換衣服的速度還快
4. 喜歡叫身邊的人買東買西 (就是勸敗 )
5. 超愛甜食,普經三個小時內吃掉30多顆金莎
好啦… 開始點名啦…
1. Wendy
2. Summer
3. 可心
4. SmileMiaow
5. 小瑩
XD
我...冤妄阿...
回覆刪除小人...我要上束...
本人不可能迅速嗑掉那麼多金沙...
證據一...太貴了,我頂多買五顆...
證據二...沒人送過我...>"<
反正...我不想被點啦...><
哈哈,誰管你啦,給我乖乖的寫
回覆刪除:P
嘿阿.....這也是我的疑問之ㄧ
回覆刪除你沒事買那麼多金莎幹麻??一次吃那麼多金莎還沒什麼
一次買那麼多金莎你還真是怪咖(疑~這句有押運耶)
哈哈
周小瑩你會寫在哪??
寫完通知一下我要看ㄚ^^
那鐹不是我買的啦
回覆刪除是我媽有一次從國外回來,在免稅商店買的啦
買了一堆說
吃的有夠爽的!
阿呆...我當然不會隨便露我的怪癖啦...
回覆刪除哈哈...我就是愛甩賴...
怎樣?!
不過,我現在不會隨便說"咬我ㄚ"...這類的話...
因為還真有人會這麼做...&#@%...嚇死我嚕...
可惡
回覆刪除那我幹嘛乖乖寫啊
= =
喝喝...
回覆刪除那還用說...(因為你比較笨阿)...
^^
= =
回覆刪除實在是想不出來自己有啥怪癖....哈哈
回覆刪除哈~實在想出來自己有啥怪癖
回覆刪除哈⋯ 原來你有看到啊
回覆刪除慢慢想吧你 :p